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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5年8月以来首次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0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9079亿元(同比少增7097亿元),低于wind一致预期的1.65万亿。这也是目前唯二利率低于2%的Shibor。
因有1万亿元MLF到期以及20亿元逆回购到期,故本月MLF净回笼1500亿元,当日公开市场净投放1700亿元。10月人民币贷款同比少增,更多体现9月季末透支效应,四季度整体信贷投放仍将实现同比多增——本月整体加量投放中长期流动性,有助于银行体系中长期流动性继续处于较为充裕水平,增强其信贷投放能力。可以看到,近期央行已在公开市场小幅增加了逆回购操作规模,也在释放类似信号。11月LPR存在下调空间此前因10月金融数据低于市场预期,市场上对降准的预期升温。其中,进入11月以来,最具代表的DR007(存款类机构7天期债券回购利率)均值为1.76%,较上月均值上升10个基点,低于相应政策利率(央行7天期逆回购利率)24个基点。
分析认为,央行此次操作兼顾了中长期和短期流动性供需的平衡,达到了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防止资金继续淤积和空转套利、以结构性领域发力拉动经济企稳回升,以及兼顾内外平衡的多重目的。近期,主要受大规模留抵退税基本结束等因素影响,资金面整体上呈较快收敛态势。山东济宁、湖北黄冈、广东清远和阳江、浙江温州和舟山等城市,已将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35个基点至LPR减60个基点,降幅在15个至40个基点之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湖北、广东部分城市阶段性取消了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报告指出,这一政策针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且是阶段性的,2022年底到期后原有政策将自动恢复,这种安排既有利于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也体现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地方层面,各城市政府在全国层面的政策底线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确定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报告称,目前,全国层面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加60个基点。
【资料图】人民银行11月16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分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类。(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标签: 个人住房贷款 .content_biaoqian ,.content_biaoqian a ,.content_biaoqian a span{color:#fff !important;font-size:14px;}。报告称,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实际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看,2022年10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3%,较上月下降4个基点,较上年末下降133个基点。
报告显示,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作出了相应调整。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29日出台的政策是针对2022年6-8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条件的有23个),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的规定阶段性放宽至2022年底。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采用三层定价机制:一是全国层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全国层面的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3月16日,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8月24日,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增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3000亿元以上。
5月30日,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2022年第五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6月20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
7月29日,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2022年第七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6月6日,人民银行与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850亿土耳其里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6月24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例会。2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9月23日,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续签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9月27日,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
7月13日,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650亿新加坡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5月15日,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由9%下调至8%。
5月6日,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通知》,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23日,授权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担任哈萨克斯坦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8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4000亿元,利率为2.75%。
2月21日,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2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1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5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50%和2.70%。4月29日,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2022年第四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6月29日,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共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4月30日,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统筹进一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6月29日,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2022年第六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20日,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担任老挝人民币业务清算行。6月21日,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30%。
5月23日,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2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1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5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49%和2.80%。3月21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
8月1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发行管理等规定。5月9日,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月11日,人民银行印发《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2〕第1号),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制度,促进金融市场功能深化和健康发展。8月31日,人民银行批准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并同意其更名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7月4日,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互换通),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支持构建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4月20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
9月28日,人民银行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上调至20%。1月17日,人民银行下调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
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和发行管理规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序组织发行工作提供依据。7月14日,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22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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